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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9-10-07 |
信件编号: | k20191007-000004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快速投诉>杨义荣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无领取资格 | ||
来信内容: | 【姓名:杨义荣】【资金类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性别:未知】【发放时间:2019-06-30】【金额:740.67】【家庭地址:织金县鸡场乡丫口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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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19-10-21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调查情况如下:杨义荣户,家庭共同生活人口4人,享受低保人口4人,于2019年3月份申请农村低保,月享受低保金740.67元。之后杨义荣于2019年7月外出安顺务工,月收入2500元,妻子杨妹妹及长子杨忠印在家养2头牛,价值12000元,购买饲料(含包谷米)4000元,次子就读鸡场中学七年级,杨义荣户现在家庭收入已超过低保标准,但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中“实行低保渐退机制,对低保人员就业创业后,视其工作稳定情况,给予3至12个月的救助缓退期;对低保人员享受义务教育或全日制非义务教育毕业后就业创业,视其工作稳定情况,给予6到12个月的救助缓退期。”的规定:对低保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灵活就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按照其原来享受的低保待遇,给予6个月的救助缓退期。杨义荣户尚处于救助缓退期内,待缓退期满后退出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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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19-10-21 11:33:02 【<快速投诉>杨义荣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无领取资格】信件处理完毕.
2019-10-21 11:33:02 【<快速投诉>杨义荣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无领取资格】【县民政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19-10-07 11:46:54 【<快速投诉>杨义荣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无领取资格】新信件
2019-10-07 11:46:54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县民政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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