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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20-08-29
信件编号:  k20200829-00000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快速投诉>陶艳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已死亡
来信内容:
 【姓名:陶艳】【资金类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性别:女】【发放时间:2020-06-28】【金额:740.00】【家庭地址:织金县以那镇以那村】
回复
回复单位:  县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0-11-03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陶艳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已死亡”问题已收悉,该问题我局现作如下回复:
       一、基本情况
      陶艳,以那镇以那村村民,家庭共同生活3人,陶艳、其子明佳富、其女明露雪。
       二、核实情况
       经核实:陶艳未过世。陶艳患乳腺癌,丈夫过世多年,陶艳独自养育两个未成年子女。2020年低保年度低保提标核查,以那镇对该户进行入户核查,经核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2500元,根据《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黔府办发〔2010〕16号)规定,申请农村低保必须具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条件。同时根据《织金县2020年城乡低保实施方案》(织府办发电〔2020〕3号)规定,织金县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为4308元/年,陶艳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约为2500元,低于织金县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该户符合享受保障。故将该户3人纳入低保保障,保障人为陶艳、其子明佳富、其女明露雪,现月保障金为740元。该户无残疾人,未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因陶艳患乳腺癌,两个子女均在上学,故该户享受在校生和重病分类施保增发补助。反映陶艳过世领取低保金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情况不属实。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0-11-03 13:32:20 【<快速投诉>陶艳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已死亡】信件处理完毕.
2020-11-03 13:32:20 【<快速投诉>陶艳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已死亡】【县民政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0-09-10 10:11:03 【<快速投诉>陶艳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已死亡】信件处理完毕.
2020-09-10 10:11:03 【<快速投诉>陶艳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已死亡】【县民政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08-29 14:02:27 【<快速投诉>陶艳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已死亡】新信件
2020-08-29 14:02:27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县民政局】处理。
来信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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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速度评价: 未评价
回复质量评价: 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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