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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20-08-29
信件编号:  k20200829-00000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快速投诉>林洪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发放
来信内容:
 【姓名:林洪】【资金类别: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性别:未知】【发放时间:2020-07-07】【金额:70.00】【家庭地址:织金县以那镇以那村】
回复
回复单位:  县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0-11-03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林洪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发放”问题已收悉,我局现作如下回复:
一、基本情况
林洪,男,家庭地址:以那镇以那居谢山坡组,残疾等级:语言一级。
二、核实情况
按照《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20〕5号)文件,从2020年1月起,全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由原来的50元/人/月、40元/人/月提高到70元/人/月、50元/人/月。经查阅系统和发放清册,林洪属一级残疾,每月享受补贴70元,每月实际发放70元,发放程序与政策规定相一致。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祝: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0-11-03 13:31:17 【<快速投诉>林洪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发放】信件处理完毕.
2020-11-03 13:31:17 【<快速投诉>林洪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发放】【县民政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0-09-10 10:04:34 【<快速投诉>林洪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发放】信件处理完毕.
2020-09-10 10:04:34 【<快速投诉>林洪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发放】【县民政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08-29 14:02:38 【<快速投诉>林洪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发放】新信件
2020-08-29 14:02:38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县民政局】处理。
来信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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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速度评价: 未评价
回复质量评价: 未评价
总体满意评价: 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