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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0-10-18 |
信件编号: | k20201018-000013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快速投诉>张芳的临时困难救助金无领取资格 | ||
来信内容: | 【姓名:张芳】【资金类别:临时困难救助金】【性别:女】【发放时间:2020-07-12】【金额:5000.00】【家庭地址:鸡场乡化起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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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20-11-04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张芳的临时困难救助金无领取资格”问题已收悉,该问题我局现作如下回复: 一、基本情况 张芳,女,穿青人,家住织金县鸡场乡化起村大水井组,家庭人口:6人,属于非贫困户。 二、核实救助金发放情况 根据《织金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织府办〔2016〕222号第二章第五条救助对象范围规定:因火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张芳户今年养猪不景气,2020年7月猪死亡70多头,损失严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特别困难,故向当地政府申请临时救助金,符合政策救助范围。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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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0-11-04 22:11:06 【<快速投诉>张芳的临时困难救助金无领取资格】信件处理完毕.
2020-11-04 22:11:06 【<快速投诉>张芳的临时困难救助金无领取资格】【县民政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0-11-03 13:23:44 【<快速投诉>张芳的临时困难救助金无领取资格】信件处理完毕.
2020-11-03 13:23:44 【<快速投诉>张芳的临时困难救助金无领取资格】【县民政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0-10-28 17:26:30 【<快速投诉>张芳的临时困难救助金无领取资格】信件处理完毕.
2020-10-28 17:26:30 【<快速投诉>张芳的临时困难救助金无领取资格】【县民政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10-18 20:19:14 【<快速投诉>张芳的临时困难救助金无领取资格】新信件
2020-10-18 20:19:14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县民政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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