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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0-11-07 |
信件编号: | k20201107-000006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快速投诉>卢小芳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无领取资格 | ||
来信内容: | 【姓名:卢小芳】【资金类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性别:未知】【发放时间:2020-01-22】【金额:6000.00】【家庭地址:织金县白泥镇倮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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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20-11-17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卢小芳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无领取资格”问题已收悉,该问题我局现作如下回复: 一、基本情况 卢小芳,原家庭地址:白泥镇倮木村烂坝组,属我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搬迁人口4人,分别是户主陆小芳,配偶王芳,长女卢杉琳,次女卢宇雪,现居住地址:惠民街道新城区。 二、核实资金发放情况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是由原县移民局经核实好的名单提供到我局,然后我局负责拨款的一项临时性拨付资金,现经与扶移局(与扶贫办合并后的名称)核实,根据《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发放方案》 黔民发〔2017〕号文件规定,该项资金发放对象为“十三五”期间确已搬迁的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中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未纳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白泥镇倮木村烂坝组卢小芳户符合发放范围,并已按标准进行发放。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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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0-11-17 20:34:20 【<快速投诉>卢小芳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无领取资格】信件处理完毕.
2020-11-17 20:34:20 【<快速投诉>卢小芳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无领取资格】【县民政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11-07 21:55:59 【<快速投诉>卢小芳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无领取资格】新信件
2020-11-07 21:55:59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县民政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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