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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20-11-30
信件编号:  k20201130-00000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快速投诉>林健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复发放
来信内容:
 【姓名:林健】【资金类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性别:未知】【发放时间:2020-08-30】【金额:917.30】【家庭地址:织金县茶店乡东风村】
回复
回复单位:  县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0-12-03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林健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复发放”问题已收悉,该问题我局现作如下回复:
一、基本情况
林健,茶店乡东风村错地组村民,户籍人口2人。
二、核实发放情况
经核实:林健患有“耐多药结核病”,属于25种大病之一,已无法医治,每天需要服用大量药物控制,还经常到医院吸氧,已丧失劳动力。妻子谭玲已与林健离婚,夫妻两人育有1女林品彤,林品彤与林健共同生活,现在织金第四小学就读四年级。2017年提标核查时,茶店乡社会事务办按程序上报将林健户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林健户于2017年4月至今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黔府发〔2015〕2号)规定,“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经查询2020年8月份农村低保打款清册及财政涉农(惠农)统发系统,未重复发放林健户8月份最低生活保障金917.30元。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0-12-03 17:11:02 【<快速投诉>林健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复发放】信件处理完毕.
2020-12-03 17:11:02 【<快速投诉>林健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复发放】【县民政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0-12-03 17:10:54 【<快速投诉>林健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复发放】信件处理完毕.
2020-12-03 17:10:54 【<快速投诉>林健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复发放】【县民政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0-11-30 19:52:58 【<快速投诉>林健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复发放】新信件
2020-11-30 19:52:58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县民政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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