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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21-04-06
信件编号:  k20210406-00000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快速投诉>雷文勇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金额不对
来信内容:
 【姓名:雷文勇】【资金类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性别:未知】【发放时间:2021-01-30】【金额:314.00】【家庭地址:织金县金龙乡包营村】
回复
回复单位:  县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1-04-13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雷文勇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金额不对”问题已收悉,该问题我局已责金龙乡社会事务办调查,现作如下回复:
一、基本情况
雷文勇,男,身份证号码:522425197807106936,家庭住址:织金县金龙乡包营村郎底组,家庭人口数5人。 
二、核实情况
经调查,织金县金龙乡包营村郎底组雷文勇户,家庭人口数5人,该户于2008年起全户外出清镇市麦格乡务工生活。2019年3月份自清镇返乡生活,该户三个子女均就读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刚性支出大,经本人申请及入户核查后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019年10月全户再次外出清镇务工,未在金龙乡居住;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10号)第九条,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必须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故金龙乡于2020年2月已取消该户低保待遇。
现雷文勇夫妇均在清镇市麦格乡务工生活,主要从事工作为在砂石厂打小工,月收入4000元。其长子雷章岚现已毕业,未就读;长女雷章请在清镇市幼师学院就读大三,现正在实习,每年学费支出5000元;次女雷丽娟在贵州医科大学就读大二,每年学费支出15000元。该户家庭人均年收入=(4000*12-(15000+5000))/5=5600元,超过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水平4308元/人/年,且该户现未实际在金龙乡居住,故未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1-04-13 17:15:04 【<快速投诉>雷文勇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金额不对】信件处理完毕.
2021-04-13 17:15:04 【<快速投诉>雷文勇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金额不对】【县民政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1-04-06 23:56:43 【<快速投诉>雷文勇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含残疾人生活补贴)金额不对】新信件
2021-04-06 23:56:43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县民政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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