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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1-08-24 |
信件编号: | k20210824-00000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快速投诉>肖孝华的临时困难救助金其他情况 | ||
来信内容: | 【姓名:肖孝华】【资金类别:临时困难救助金】【性别:未知】【发放时间:2021-02-04】【金额:3000.00】【家庭地址:绮陌街道三架山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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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21-08-25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肖孝华家庭人口数3人,肖孝华与妻子为一般肢体残疾,两老年龄大,无劳动能力,其子在外务工,务工情况不稳定,故家庭困难,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不存在临时困难救助金无领取资格。感谢您的来信,同时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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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1-08-25 12:00:39 【<快速投诉>肖孝华的临时困难救助金其他情况】信件处理完毕.
2021-08-25 12:00:39 【<快速投诉>肖孝华的临时困难救助金其他情况】【县民政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1-08-24 06:17:24 【<快速投诉>肖孝华的临时困难救助金其他情况】新信件
2021-08-24 06:17:24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县民政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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