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2-12-12 |
信件编号: | k20221212-00000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快速投诉>杨超荣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无领取资格 | ||
来信内容: | 【姓名:杨超荣】【资金类别: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性别:男】【发放时间:2022-06-23】【金额:770.00】【家庭地址:织金县鸡场乡丫口寨村】 |
||
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22-12-14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接到反馈,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现将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经核实,杨超荣户享受城市低保2人,分别为杨超荣(男,苗族,出生年月:1963年03月14日)、杨正英(女,苗族,出生年月:1966年01月02日)。 该户系鸡场乡脱贫人口,家庭共同生活人口2人,主要收入来源于种养殖收入,夫妻2人患长期慢性病,经常靠药物维持。2021年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共计16000元,其中种植玉米800斤,折价1200元;种植洋芋1500斤,折价1800元;养殖肉牛1头,折价10000元;出栏肉猪折价3000元。生产费用支出共计4600元,其中农业生产费用支出1000元,用于购买肥料等;牧业费用支出3600元,用于购买饲料、粮食、燃料等。刚性支出4800元,用于每月买药费用支出400元左右。 按照2022年城市低保标准为660元/月标准核算,该户家庭人均年收入3300元/年,低于城市低保标准,该户符合享受城市低保政策。 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
||
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2-12-14 10:32:54 【<快速投诉>杨超荣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无领取资格】信件处理完毕.
2022-12-14 10:32:54 【<快速投诉>杨超荣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无领取资格】【县民政局】添加了一条新的回复
2022-12-12 18:24:50 【<快速投诉>杨超荣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无领取资格】新信件
2022-12-12 18:24:50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县民政局】处理。
|
||
来信者评价 | |||
来信者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