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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23-05-11
信件编号:  k20230511-00000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快速投诉>杨超荣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无领取资格
来信内容:
 【姓名:杨超荣】【资金类别: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性别:男】【发放时间:2023-02-15】【金额:770.00】【家庭地址:织金县鸡场乡丫口寨村】
回复
回复单位:  县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3-05-1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接到反馈,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现将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经核实,杨超荣户享受城市低保2人,分别为杨超荣(男,苗族,出生年月:1963年03月14日)、杨正英(女,苗族,出生年月:1966年01月02日)。
该户系鸡场乡脱贫人口,家庭共同生活人口2人,主要收入来源于种养殖收入,夫妻2人患长期慢性病,经常靠药物维持,收入低,无其他经济来源。2022年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共计12000元,工资性收入0元,家庭经营收入12000元,转移性收入0元,生产费用支出4200元,家庭刚性支出0元。家庭收入7800元,家庭人均收入3900元。
按照2023年城市低保标准为713元/月标准核算,该户家庭人均月收入325元/月,低于城市低保标准,该户符合享受城市低保政策。
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3-05-18 08:52:43 【<快速投诉>杨超荣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无领取资格】信件处理完毕.
2023-05-18 08:52:43 【<快速投诉>杨超荣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无领取资格】审核通过一条由县民政局添加的回复
2023-05-18 08:40:11 【<快速投诉>杨超荣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无领取资格】【县民政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3-05-11 15:29:54 【<快速投诉>杨超荣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无领取资格】新信件
2023-05-11 15:29:54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县民政局】处理。
来信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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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质量评价: 未评价
总体满意评价: 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