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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4-03-27 |
信件编号: | k20240327-000003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快速投诉>陈永友的中央补助棚户区改造资金金额不对 | ||
来信内容: | 【姓名:陈永友】【资金类别:中央补助棚户区改造资金】【性别:男】【发放时间:2017-12-14】【金额:28300.00】【家庭地址:织金县双堰街道金南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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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房屋征收补偿局 | 回复时间: | 2025-03-11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因无法通过电话联系到您,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中央补助棚户区改造资金,表述问题不清楚,具体事宜请您到织金县双堰街道远智星河湾五楼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织金县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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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5-03-11 16:11:22 【<快速投诉>陈永友的中央补助棚户区改造资金金额不对】信件处理完毕.
2025-03-11 16:11:22 【<快速投诉>陈永友的中央补助棚户区改造资金金额不对】审核通过一条由县房屋征收补偿局添加的回复
2025-03-11 09:04:45 【<快速投诉>陈永友的中央补助棚户区改造资金金额不对】【县房屋征收补偿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4-03-27 15:02:54 【<快速投诉>陈永友的中央补助棚户区改造资金金额不对】新信件
2024-03-27 15:02:54 系统将信件自动受理到【县房屋征收补偿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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