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县监委开展节前“四风”问题专项督查
日期:2019-02-02

春节来临之际,131日,县纪委县监委牵头,在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城区所涉及两个街道办事处的配合下,对城区所有大型超市、土特产及茅台酒专卖店进行专项督查,严防“四风”反弹,确保全县在浓厚廉洁氛围中过一个真正的“廉节”。

 

督查组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票据、调取资料、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一是对城区内所有大型超市是否有国家单位高消费的情况;二是是否有单位或个人用公款购买土特产赠礼的情况,三是查看茅台酒专卖店进货单和销售单,是否有单位及领导干部出售和购买卖茅台酒的情况。


 

通过督查发现,全县各单位较好地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但是还是有个别国营企业在超市有金额较大的支出。下步工作中,将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严格“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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