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来信
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24-04-29 10:31:41
信件编号:  20240429-00000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通安公司出租车6613二次打表收费
来信内容:

 昨天晚上9点10分左右和同事一起从金南一号处上车,告知驾驶员送同事到174,同事下车后,驾驶员就给我们二次打表,我也在相关网站及资料查看了,同一批人次同一地点上车,在不同地点下车的,只要是打表范围,都不能二次打表收费,请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回复
受理单位:  织金县纪委县监委 回复时间:  2024-05-10 08:42:50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经我局调取监控查证,2024年04月28日,21时04分,两名女性乘客于金南1号搭乘该出租车,上车告知目的地黔美花园,21时9分到达黔美花园,该次驾乘服务结束。此时一名乘客告知需要前往星秀田,属于第二次驾乘服务,驾驶员不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织金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0日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通安公司出租车6613二次打表收费】信件处理完毕.
【通安公司出租车6613二次打表收费】审核通过一条由县交通运输局添加的回复
【通安公司出租车6613二次打表收费】【县交通运输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通安公司出租车6613二次打表收费】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交通运输局】处理。
【通安公司出租车6613二次打表收费】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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