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来信
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24-04-30 17:35:14
信件编号:  20240430-00000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出租车违规便道别车
来信内容:

 2024年4月30日17点50左右,我骑着电瓶车在从下寨往县城内方向行驶,已经行驶到“东方之花小广场”对面的人行道,快到宏州酒店路段,我是正常行驶,左手边突然一辆车牌为“贵FU8871”的蓝色出租车在未打转向灯的情况下向我行驶的这条路别过来,车右侧面门直对我的车头,当时我的电瓶车车头和出租车的车位仅有20左右公分,我骑车10多年第一次遇见这种危险的超车行为。幸好我当时的车速慢,要是我的速度快绝对撞上了,当时我的电瓶车没有向右停靠或者向右转的倾向,吓得我应急减速停车。据了解,城市道路超车的安全距离是20米以上,如果车速低于40km/h,至少要保证2个车位的距离,大约是10米的距离,车速在40~60km/h,至少要保证20米以上的距离,这辆出租车的危险驾驶行为让我采取急刹车,继而和司机产生口角上的冲突。大概2分钟后在电力公司门口下车拦我们,继续发生争执…… 我想请问一下,织金出租车这种近距离的超车行为(超车对象电瓶车或者是单车),往往把正常行驶的车子逼得往右打方向或者右边有障碍物,再或者右手边是一辆大车,我是不是就死在他手里了?请出租车严肃处理,不要造成重大事故以后再追悔莫及!

回复
受理单位:  织金县纪委县监委 回复时间:  2024-05-08 15:15:5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我局于2024年5月7日对我县所有出租车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出租车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全员培训,强化驾驶员安全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切实提升驾驶员安全文明素养;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从源头防范和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要求出租车企业举止一反三,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织金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8日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出租车违规便道别车】信件处理完毕.
【出租车违规便道别车】审核通过一条由县交通运输局添加的回复
【出租车违规便道别车】【县交通运输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出租车违规便道别车】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交通运输局】处理。
【出租车违规便道别车】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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