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 |||
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4-05-06 10:38:35 |
信件编号: | 20240506-000003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违规办满月酒 | ||
来信内容: | 王鑫,于2024年5月5日下午,在金玉龙城御林小镇办三胎满月酒,本人已于5月5日下午拨打7621371电话进行举报,王鑫电话13984818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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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受理单位: | 织金县纪委县监委 | 回复时间: | 2024-05-07 10:54:57 |
回复内容: | 热心市民: 您反映的“王鑫于2024年5月5日在金玉龙城‘御林小镇’举办三胎满月酒”,投诉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治理滥办酒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5月5日17时接到电话举报后,县文明办领导高度重视,对治理滥办酒席工作态度坚决,明确由县文明办牵头,绮陌街道具体负责,核实情况并劝导制止。绮陌街道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金玉龙城‘御林小镇’进行核实。因接到举报时间较晚,赶到现场时发现虽然有六桌酒席正在用餐,但多数人员已经退席。经现场核实,王鑫户属龙场镇人,家住半岛温泉B区七栋,办理人称当日是家族内亲聚餐未办理满月酒。绮陌街道工作人员现场对王鑫等人进行宣传教育告知不能违规办理酒席,同时对辖区‘御林小镇’餐馆下达通知书,要求其不承接违规酒席。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先后出台了《织金县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文明乡风建设实施方案》《织金县城乡酒席办理倡导性标准》等一系列方案,同时公布了《织金县抵制滥办酒席倡议书(附监督电话)》,适时组建督查组,对全县33个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加强问题处置,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形成对滥办酒席“不敢办、不愿办、不参与”的良好风气。目前我县治理滥办酒席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相信通过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县整治滥办酒席工作一定会得到有效治理。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织金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联系人:王春花;联系电话:13698538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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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违规办满月酒】信件处理完毕. 【违规办满月酒】审核通过一条由县委宣传部添加的回复 【违规办满月酒】【县委宣传部重新修改了回复】 【违规办满月酒】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委宣传部】处理。 【违规办满月酒】新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