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 |||
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4-10-08 17:48:15 |
信件编号: | 20241008-000006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织金县金龙派出所不作为,导致徐永林弟兄逍遥法外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相关领导: 我是织金县城关镇金南社区塔山组的居民,家住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五小门口,联系电话:13765834148,2024年10月5日夜间我实名举报织金县金龙乡派出所民警戴青勇等人不作为,被金龙乡派出所所长葛传忠和民警戴青勇打通关节将我所发抖音内容全部删除,达到葛传忠等人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目的,最终导致我所反映的问题无人问津。事情经过如下: 2024年3月9日我父亲去世,3月10日联系道士先生杨兴荣择期程,其表示有墓地转让,随后和其家人带起我等逝者家属到墓地实地查看,并约定以18800元价格成交此墓地。2024年3月16日在杨先生指点下打井下矿,当日下午徐永林弟兄突然到墓地阻止下葬,并驾驶自用车辆堵死此村进出路口,且扬言此堵路情况将持续一月以上,造成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堵路事件发生后,逝者家属及施工人员到金龙乡派出所进行报案,徐永林弟兄做贼心虚又打电话报警。金龙乡派出所民警戴青勇等人才出警,在出警过程中,戴青勇先叫逝者家属停止施工,后才告知徐永林弟兄将车移开。 首先,金龙派出所对徐永林弟兄违法行为听之任之,未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采取任何措施;其次,金龙派出所对逝者家属漠不关心,置之不理,并未对此事进行跟踪处理,导致逝者一直未妥善安葬,直接造成逝者家属经济损失8万余元。2024年4月2号晚上约22时,金龙乡派出所所长葛传忠和民警戴青勇打电话质问逝者家属“为什么你们要将你父亲棺木偷偷搬走?”,我在电话中道出事情原委,向民警强烈要求追究徐永林弟兄法律责任,并再三强调此事我一定追究到底!2024年4月3日金龙乡派出所通知道士先生杨兴荣去问话。 自此以后,我一直在等待金龙派出所的处理结果,但是时至今日,金龙派出所仍未对此事采取任何措施,也无任何处理结果。 金龙乡派出所对徐永林兄弟恶劣行径视若无睹,导致逝者一直无法妥善安葬,对逝者家属合理诉求置若罔闻,造成的精神伤害、经济损失谁来承担?这其中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这种当官不为民做主的行为让我诉求无门,在全县专项整治期间仍未处理,只求各位领导能够还我一个公道,让我父亲能够入土为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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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受理单位: | 织金县纪委县监委 | 回复时间: | 2024-10-18 09:07:34 |
回复内容: | 首先感谢您的来信,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织金县金龙派出所不作为的情况,我局现已获悉,现我局督查部门正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开展相关核实工作,现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如有疑问请到我局督查大队进行咨询。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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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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