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来信
信箱:  投诉信箱 来信时间:  2024-11-01 14:18:08
信件编号:  20241101-00000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综合执法局执法不公 选择性执法
来信内容:

  我投诉织金县综合执法局,选择性执法,我家住在织金县文腾街道万都铭城6栋2单元16-2.本栋共31层62户,有56户均在阳台上设置防护硬隔离.在2024年6月以前修建,本人在2024年6月后才开始装修房屋及在阳台上设置防护硬隔离.另外综合执法局他们本单位也有很多工作人员也是住在我们万都铭城,而且他们也是像我们这样在阳台上设置防护硬隔离.综合执法局也不下通知让他们拆除,其余的 住户也均未给他们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为什么只给我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综合执法局选择性给我家下强拆通知书.其余56户未下发强拆通知书,本人不服该执行通知.想请问县委政府领导他们这样选择性执法的原因是什么,难道其他的住户是有过硬的关系还是他们都给了一定的好处,才不给他们其他家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如果在我之前设置防护硬隔离的住户只要他们拆除了,我就无条件自行拆除,但凡我之前设置防护硬隔离有一户未拆除的,我都不会拆的。 特向上级领导投诉.部分住户设置防护硬隔离见附页 投诉人:程 磊 联系系电话:13595774565 2024年11月01日

回复
受理单位:  织金县纪委县监委 回复时间:  2024-11-07 09:14:53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综合执法局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的问题收悉。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现将回复如下: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对于城区各小区业主在进行装饰装修过程中私自违规搭建的情况,在巡查发现或接到反映后我局辖区中队都会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处理,耐心向业主宣传讲解城乡规划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讲解违规搭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责令业主自行进行整改,对业主据不自行整改的将按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存在您反映的选择性执法情况。 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综合执法局执法不公 选择性执法】信件处理完毕.
【综合执法局执法不公 选择性执法】审核通过一条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添加的回复
【综合执法局执法不公 选择性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综合执法局执法不公 选择性执法】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综合执法局执法不公 选择性执法】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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