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扶领字〔2017〕32号 签发人:徐开焱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对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发展资金)项目进行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黔扶领〔2016〕9号)、《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6〕310号)精神,通过从项目库中进行初选、组织相关人员评审、论证和实地勘察后,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相关乡镇(街道)上报的蔬菜种植项目、油用牡丹种植项目等7个项目进行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乡镇(街道)必须根据项目批复的立项表(见附件),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扶持贫困农户花名册、项目所在地GPS地理信息、项目原始图片、项目实施承诺书等相关项目申报资料报送县扶贫办审核。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对项目进行调整。
二、县扶贫办及时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上报省、市备案,备案通过后,同县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文件,通知乡镇(街道)启动实施项目。
附件:织金县2017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立项表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6日
附件
织金县2017年第一批中央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立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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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件字号:黔财农〔2016〕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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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文件名称:《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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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街道) |
项目村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 规模 |
投入财政扶贫资金(万元)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一 |
金凤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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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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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凤街道 |
平寨村 |
经果林(猕猴桃)种植项目 |
111亩 |
20.00 |
2018.7 |
村集体资金 |
2 |
金凤街道 |
平寨村 |
蔬菜种植项目 |
500亩。其中:大蒜50亩;韭菜50亩;萝卜200亩;辣椒100亩;甜糯玉米100亩 |
30.00 |
2018.7 |
村集体资金 |
二 |
官寨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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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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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官寨乡 |
白马村 |
油用牡丹种植项目 |
451亩 |
50.00 |
2018.7 |
村集体资金 |
4 |
官寨乡 |
官寨村 |
油用牡丹种植项目 |
451亩 |
50.00 |
2018.7 |
村集体资金 |
三 |
茶店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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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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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茶店乡 |
群丰村 |
蔬菜(竹荪)种植项目 |
42亩 |
50.00 |
2018.7 |
村集体资金 |
6 |
茶店乡 |
红艳村 |
养鸡项目 |
养鸡25000羽,建设圈舍2500平方米 |
50.00 |
2018.7 |
村集体资金 |
7 |
茶店乡 |
跑瓦村 |
养鸡项目 |
养鸡25000羽,建设圈舍2500平方米 |
50.00 |
2018.7 |
村集体资金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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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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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0日印发
存3分(共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