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扶领字〔2017〕35号 签发人:徐开焱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对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熊家场镇党委、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7〕50号)、《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改革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黔扶通〔2016〕9号)、《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进行立项的通知》(织扶领字〔2017〕33号)精神,你镇报送的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原则同意上报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批复项目涉及资金500万元,项目9个,具体见附件。
二、项目主管单位:织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项目实施单位:熊家场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内容:严格按上报方案执行
五、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财政扶贫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和额度严格按照《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黔扶通〔2015〕118号)和《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织金县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部分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织扶领字〔2016〕15号)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限:1年
七、项目资金投向及实施模式
(一)直补农户模式
按照扶持贫困户的财政扶贫资金户均累计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由项目实施单位监督指导农户按批复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项目,按实施进度拨付资金给农户,县级验收合格后,完成报账。项目实施单位要作好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并发挥效益。
(二)入股分红摸式
项目采取“村集体+合作社”、“村集体+合作社+贫困户”、 “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实施的,要建立健全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贫困户将扶贫资金入股市场经营主体(合作社、企业)和村集体经济的,项目从协议分红开始年限不低于3年。主要采取保底分红和入股分红两种分式,保底分红方式贫困户年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股份分红方式贫困户享受分红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量化入股扶贫资金收益的60%。贫困户入股的扶贫资金本金及形成的资产归贫困户,协议期满后,不再合作的,由合作社退还入股本金给项目受益贫困户,相应扣除投入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比例的补助资金,合作社亏损的,贫困户承担相应比例的亏损。如需继续合作的,由项目受益农户与合作社自行商定。
八、相关要求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规定实行报账制和公示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实施,建设规模和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因不可预见因素需调整的,在方案批复1个月内按程序报原审批单位批准,超过时限不在调整批复。
(二)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可按《关于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黔扶通〔2016〕9号)要求,采取直补或委托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组织实施,但实施单位必须承担扶贫责任,建立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保证项目覆盖贫困户达到批复方案覆盖建档立卡数要求以上,确保扶贫对象受益。实施单位必须督促实施主体按时足额兑现与贫困农户的分成。
(四)在项目运作中,凡超出补助标准的资金由当地政府整合部门涉农资金或农户自筹解决,低于补助标准的资金据实报账,结余资金用于扩大该产业规模。
(五)种(苗、畜、禽)的质量、品种、规格除符合标准要求外,需完善相关检验检疫手续。
(六)疫病防治及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受益方具体负责,因项目受益方未履行职责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完全由项目受益方负责。
(七)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需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完善环评手续。
(八)由项目实施单位协议委托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专业大户组织实施的项目,明确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管护。
(九)严格按照《织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帐工作的通知》(织府办〔2016〕140号)要求,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档案及报帐手续,并将项目档案复印上报县扶贫办存档。
附件:织金县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明细表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7月4日
附件
织金县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明细表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项目村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财政扶贫资金(万元) |
扶持农户数(户) |
建档立卡农户数(户) |
扶持人口数(人) |
扶持贫困人口数(人) |
备注 |
1 |
熊家场镇 |
白马村 |
蔬菜(马铃薯)种植项目 |
1254亩 |
56.40 |
62 |
62 |
169 |
169 |
产业资金 |
2 |
熊家场镇 |
磨石村 |
养牛项目 |
养牛229头,建圈1374平方米 |
91.60 |
46 |
46 |
105 |
105 |
产业资金 |
3 |
熊家场镇 |
干河村 |
养牛项目 |
养牛175头,建圈1050平方米 |
70.00 |
35 |
35 |
146 |
146 |
产业资金 |
4 |
熊家场镇 |
高粱村 |
养牛项目 |
养牛150头,建圈900平方米 |
60.00 |
30 |
30 |
132 |
132 |
产业资金 |
5 |
熊家场镇 |
白马村 |
蔬菜(大蒜)项目 |
300亩 |
18.00 |
9 |
9 |
21 |
21 |
产业资金 |
6 |
熊家场镇 |
石马村 |
蔬菜(冬竹荪)种植项目 |
50亩 |
40.00 |
20 |
20 |
73 |
73 |
产业资金 |
7 |
熊家场镇 |
陶家洞村 |
经果林(猕猴桃)项目 |
400亩 |
72.00 |
36 |
36 |
108 |
108 |
产业资金 |
8 |
熊家场镇 |
陶家洞村 |
养猪项目 |
1000头 |
80.00 |
40 |
40 |
121 |
121 |
产业资金 |
9 |
熊家场镇 |
石马村 |
养猪项目 |
150头 |
12.00 |
6 |
6 |
15 |
15 |
产业资金 |
合计 |
|
|
|
|
500.00 |
284 |
284 |
890 |
890 |
|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0日印发
存3分(共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