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扶领字〔2019〕81号 签发人:徐开焱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对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生产发展救灾资金)进行分配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救灾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9〕1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救灾资金)进行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分配到县资金
省分配到县资金200万元。
二、县级资金分配投向
本次分配资金为200万元,分配到我县受灾严重的三甲街道10万元、以那镇30万元、茶店乡20万元、鸡场乡30万元、猫场镇30万元、上坪寨乡20万元、自强乡20万元、马场镇40万元。项目优先安排目前适宜种植、养殖等见效快的项目,以弥补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支持受灾群众生产自救,促进灾区生产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分配资金所选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提取,不在脱贫攻坚项目库的一律不给予立项。
(二)各涉及乡镇(街道)在收到资金分配通知后,要及时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精准带贫减贫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提高资金的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重点支持目前适宜种植、养殖等见效快的项目。
(三)补助标准可按《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黔扶通〔2015〕118号)和《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织金县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部分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织扶领字〔2016〕15号)及相关行业标准并结合市场行情执行。
(四)各乡镇(街道)务必在2019年9月 日前将项目所需资料报送到县扶贫办进行审核。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其他乡镇(街道)项目申报立项情况进行调整。
(五)项目申报所需资料:同意申报项目的党政联席会议纪要、驻村工作队队长签字的项目申报建议书、有具体实施模式和利益联联接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地点的GPS地理经纬度信息、项目建设点建前原始图片、覆盖贫困农户及人口花名册、项目立项评估表等。
(六)所分配资金根据实际需要在批复项目时可适当调整。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0日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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