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扶领字〔2020〕14号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对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进行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黔扶领〔2019〕22号)、《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9〕211号)、《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进行分配的通知》(织扶贫字[2019]125号)要求,你们报来的项目已收悉,并于2020年2月15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经研究,同意对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上报的529个项目、资金23350万元进行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必须根据相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补助标准的要求,结合当年脱贫目标需要编制《项目申报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
二、同类项目覆盖多个村的,编制项目建议书和方案时务必确定每个村扶持的贫困户数和人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量。
三、各乡镇(街道)必须根据项目批复的立项表(见附件),于2020年2月23日前将项目申报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扶持贫困农户花名册、项目所在地GPS地理信息、项目原始图片、项目实施承诺书等相关项目申报资料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对项目进行调整并不再安排项目资金。
四、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下达实施方案的批复,县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通知乡镇(街道)启动实施。
五、县、乡要及时对已批复的项目进行备案。
附件:织金县2020年中央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
发展资金)项目立项表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7日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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