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扶领字﹝2020﹞34号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0年深度贫困村及非极贫乡镇
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深度贫困村专项扶贫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22号),结合我县深度贫困村实际情况,特编制《织金县2020年深度贫困村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并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县直部门,请认真组织实施。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8日
织金县2020年深度贫困村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第一章 序 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关于下达2020年深度贫困村专项扶贫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73个深度贫困村的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深度贫困村专项扶贫补助资金实施力度,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合力量、集中攻坚”的整合方针,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落实“六个精准”基本要求,紧紧围绕《织金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织金县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决战行动方案》,科学编制方案,确保实现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总体目标。
二、方案编制原由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围绕打赢“113攻坚战”需求,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严格遵循不改变深度贫困村及贫困发生率高的非极贫乡镇专项扶贫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地点的情况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方案编制原则
(一)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确定专项资金用途,把省级下拨到我县的深度贫困村专项扶贫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到最迫切需要的项目上。
(二)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深度贫困村专项扶贫补助资金工作负总责,全县相关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实施部门及乡镇(街道)在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筹组织下开展相关工作。
(三)找准脱贫攻坚的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需求统筹使用好资金,积极探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方法,大胆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改革创新试点,突出脱贫实效。
(四)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使用专项扶贫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把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紧扣“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全面补齐道路交通、饮水安全、住房保障、产业扶贫、培训就业等方面短板。深度贫困村专项扶贫补助资金必须紧紧围绕2020年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现行标准下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项目资金投向
切实强化脱贫攻坚资金对脱贫攻坚项目的支撑作用,大力实施通组路硬化、饮水安全、产业扶持、危房改造等脱贫项目工程,不断增加贫困群体的经济收入、不断激发贫困户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不断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不断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三、资金整合计划
按照我县73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目标需求,我县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为387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870万元。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认真履行项目审批职责
各项目乡镇及单位申报的项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认真抓好项目审批和备案工作,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工作,并完善后报省备案。
二、完善配套保障措施
(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资金指标文件下达进度,加快资金拨付力度,县财政局在接到资金文件后,原则上应在30日内下达补助资金到位。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应加大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资金结余结转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等情况。严禁挪用资金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弥补办公经费或发放津贴补贴,或打造“盆景”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三、项目管理措施
(一)项目申报立项批复程序
(1)各乡镇申报的资金项目,必须从织金县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项目报县直主管部门。
(2)各相关县直主管部门对各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再将初审过的项目报县扶贫办审核是否从县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项目上报。
(3)各相关县直主管部门将已通过扶贫办审核进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报县政府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立项。
(4)各相关县直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项目乡镇(街道)对已立项的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进行初审,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实施方案批复。
(5)各相关县直主管部门把经过立项和实施方案批复的项目分别报送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备案。
(6)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联合相关县直主管部门对已立项和已批复实施方案的项目下达项目资金指标文件到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或项目实施单位。
(7)各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或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已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实施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告公示制”等原则,项目建设标准严格参照相关行业部门标准执行,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已批复立项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资金用途,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确需调整的项目须报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原渠道报批。项目建成完工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结算,规范项目档案资料,组织项目自查初验,并提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县级验收;审计部门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审计。
第四章 项目建设
一、基础设施项目
主要包括农村通组路及机耕道、饮水安全、沟渠治理、危房改造等4大类项目建设,共计58个。其中:农村通组路及机耕道类项目43个、饮水安全类项目12个、沟渠治理项目1个、危房改造项目2个。
(一)农村通组路及机耕道硬化项目
1.实施地点。分别在阿弓镇、板桥乡、茶店乡等17个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2.建设内容和规模。通组路及机耕道硬化57.0779千米。
3.资金安排。投入资金1791.52万元。
4.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计划2020年4月启动实施,于2020年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产。
(二)饮水安全类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分别在阿弓镇、八步街道、茶店乡等9个乡镇(街道)组织实施饮水安全工程、修建小水窖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饮水安全工程、修建小水窖项目12个项目点。
3.资金安排。投入资金286.29万元。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2020年4月启动实施,于2020年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解决农村饮水问题,达到饮水安全标准,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产。
(三)沟渠治理
1.实施地点。在后寨乡组织实施。
2.建设内容和规模。治理沟渠500米。
3.资金安排。投入资金30万元。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2020年4月启动实施,于2020年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解决耕地水灾问题,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产。
四、危房改造项目
1.实施地点。在八步镇组织实施。
2.建设内容和规模。危房改造项目2户。
3.资金安排。投入资金8.7万元。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2020年4月启动实施,于2020年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改善贫困农户“三保障”条件。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业类项目,共计47个。其中:种植类项目23个、养殖类项目24个。
(一)种植类项目
1.实施地点。分别在阿弓镇、白泥镇、黑土乡等11个乡镇(街道)组织实施蔬菜、茶叶、经果林、蔬菜、食用菌、银杏等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在阿弓镇、白泥镇、黑土乡等11个乡镇(街道)实施蔬菜、茶叶、经果林、蔬菜、食用菌、银杏等项目3896.5亩。
3.资金安排。投入资金728万元。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2020年4月启动实施,于2020年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覆盖贫困户581户增收脱贫。
(二)养殖类项目
1.实施地点。分别在阿弓镇、八步街道、大平乡等9个乡镇组织实施养殖类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分别在阿弓镇、八步街道、大平乡等9个乡镇实施养殖项目,具体见附表。
3.资金安排。投入资金1025.49万元。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计划2020年4月启动实施,于2020年12月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对所有贫困村,发展养猪、养牛、养鸡等养殖特色产业,实现覆盖贫困户761户增收脱贫。
第五章 资金筹措
计划投入专项资金3870万元,为2020年深度贫困村专项扶贫补助资金3870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深度贫困村专项扶贫补助资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深度贫困村专项扶贫补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开焱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 坤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 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陶 勇 县政府办主任
冯 浩 县发改局局长
吴 庭 县财政局局长
陈蒙华 县审计局局长
高 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祖平 县住建局局长
吴 洪 县交通局局长
班 继 县林业局局长
兰雄文 县水务局局长
安华国 县扶贫和生态移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华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董斌、黄永松,县扶贫办周元军、熊爱、曾祥敏负责具体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报帐等日常工作。
二、强化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统筹做好综合协调、资金统筹等系列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沟通协商机制。负责统筹调度资金使用,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下达资金文件,并对资金进行监管。
县扶贫和生态移民局:负责项目申报审核和项目监督管理。审核项目是否符合脱贫攻坚任务,是否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负责对项目建立项目台账,办理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事宜。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评估论证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和督办督查工作,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依照项目建设的管理要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
各涉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乡镇申报本部门负责的项目,依据申报的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设计、初审、招标、实施、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工作,履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负责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资金和项目批复组织实施,按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完成建设任务。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审核、实施、跟踪问效、验收、结算、报账工作。
三、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
各涉及部门应将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项目批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政策和项目资金透明度,杜绝骗取、套取专项资金行为。
四、严格监督和绩效评价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项目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民生监督员、群众代表要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主要任务,主动介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和参与验收。项目验收后,项目后期管护由涉及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的力度,进行跟踪问效。县扶贫办要加强项目建设的调度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项目实施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建立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制度,确保“统、用、管、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行脱贫攻坚县级项目库动态管理,对入库储备项目实时更新;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机制。
附件:1.织金县2020年深度贫困村专项扶贫补助资金汇总表
2.织金县2020年深度贫困村专项扶贫补助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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