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扶领字〔2020〕48号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对“9+3”贫困县脱贫攻坚补助资金
项目进行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9+3”贫困县脱贫攻坚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20〕47号)、《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9+3”贫困县脱贫攻坚补助资金进行分配的通知》(织扶领字〔2020〕46号)要求,你们报来的项目已收悉,并于2020年5月15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经研究,同意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135个项目、资金10000万元进行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必须根据相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补助标准的要求,结合当年脱贫攻坚需要编制《项目申报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
二、同类项目覆盖多个村的,编制项目建议书和方案时务必确定每个村扶持的贫困户数和人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资金量。
三、各乡镇(街道)必须根据项目批复的立项表(见附件),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项目申报资料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对项目进行调整并不再安排项目资金。
四、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下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县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通知各乡镇(街道)启动实施。
五、县、乡要及时对已批复的项目进行备案。
附件:织金县“9+3”贫困县脱贫攻坚补助资金项目立项表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6日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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