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抚慰金
政策文号:黔党发〔2011〕17号、毕党发〔2012〕4号    单位:织金县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2-08-01
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4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3级及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4级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5万元。
发放对象
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对象
领取方式
通过农商行”一卡通“系统代发专户发放到对象”一卡通“账户。
申请条件及流程

资格确认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县户籍人口;

2、扶助对象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申报流程:本人申报——村级审议——乡级初审——县级审批——信息录入及档案归档。


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4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3级及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4级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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