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相关乡镇2017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项目的批复
政策文号:织农综改〔2017〕02号    单位:织金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17-04-17
申请条件及流程

    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相关要求及规定,结合我县扶贫攻坚工作需要,及相关乡(镇、街道办)规划,织金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项目的申请,经县政府会议通过决定,由织金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乡(镇、街道办)规划上报的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项目作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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