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总工通〔2017〕22号
织金县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县直各部门工会、各企业(行业)工会:
工会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送温暖活动,是工会组织向困难职工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是构建和谐社会、稳定职工队伍的重要工作内容。为进一步推动送温暖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广大职工(含农民工,下同)过上幸福祥和的元旦、春节,在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工会的安排,县总工会决定筹资20万元,对全县各条战线的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慰问,让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形式
按照县委、政府及上级工会的安排,本次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将由县四大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织金县‘送温暖’慰问团”,在元旦、春节期间,分赴全县各条战线将党和政府的温暖直接送到困难职工手中。
三、慰问范围
截止2017年12月30日成立工会组织的我县单位及企业(含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特殊企业(如环卫站))在册在编在职职工、在岗环卫工人及劳模(含全国劳模、省级劳模及市级劳模)。
四、慰问对象
1.因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事故致残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596元的职工及环卫工人。
2.因供养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因意外事故致残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596元的职工职工及环卫工人。
3.因丧偶导致单亲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596的职工及环卫工人。
4.子女为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98元的环卫工人。
5.不具备以上1至4条中特殊情况,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32元的环卫工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环卫工人不纳入本次慰问范畴:
1.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拥有或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五、慰问原则
依档慰问:即“先建档、后慰问”,须在建立资料齐备、信息真实、程序合规的困难职工档案后,才能开展慰问。
六、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
1、各级工会组织接到通知后,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对本单位困难职工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并于1月15日前将经审定的织金县2018年“两节送温暖”慰问困难职工登记表电子档及相关建档材料一并送交织金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归档。
2、县总工会进行调查、核实、审定,对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名单将取消其慰问补助资格。
七、困难职工慰问建档资料收集及申报
1、填写《困难职工医疗救助申请表》(职工本人罹患重大疾病的情形)或《困难职工生活救助申请表》(非职工本人罹患重大疾病的情形)(一式两份)。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职工家庭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4、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贫困证明。
5、单位工会出具入会证明。
6、困难职档案表(职工本人填写)。
7、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治疗发票或残疾证。
8、环卫工人需补充提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复印件。
9、基层工会公示材料。
以上项材料收集完毕后,由基层工会登录本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录入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并打印帮扶系统中录入的困难职工档案表,按户归档后上报织金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织金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联系人:
钟 艳(18285100259)
向 霞(15285765303)
QQ邮箱:799446304@qq.com
八、工作要求
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困难帮扶力度,拓宽帮扶资金筹垫渠道,争取行政支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报刊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送温暖”活动的目的、意义,大力宣传开展“送温暖”活动好的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困难职工群众、共同改善困难职工群众民生的良好局面。
附件: 1.2018年两节送温暖申报名册汇总表
2.困难职工档案表
3.困难职工医疗救助申请表
4.困难职工生活救助申请表
织金县总工会
2017年12月5日
织金县总工会 2017年12月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