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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咨询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4-01-03 |
信件编号: | 20240103-000002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医保 | ||
来信内容: | 领导:我们是2005年12月招聘进织金交警队的辅警,距今为止已经连续工作了十八年,今天我们去政务大厅去查了一下我们的社保,养老保险交齐了的,但医疗保险却只从2017年的一月开始缴纳。到2023年12月份共计缴纳了84个月。而和我们一同前去的2015年招聘进来的辅警却缴纳了86个月比我们早招聘的还多了两个月的。 生育保险只从17年1月交到了2021年6月,以后再没缴纳过。 在这里我们想请问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按劳动法规定不是应该给聘用人员交纳应交的保险吗,为什么我们工作了十八年却只交了七年的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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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24-04-24 |
回复内容: | 首先感谢您的来信,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所反映的医保及其他相关保险缴纳问题,我局政工部门已线下进行解释,如有其他疑问也可向我局进行反映。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合家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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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4-04-25 13:52:34 【医保】信件处理完毕.
2024-04-25 13:52:34 【医保】审核通过一条由县公安局添加的回复
2024-04-24 09:36:44 【医保】【县公安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4-01-04 09:27:18 【医保】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公安局】处理。
2024-01-03 15:03:52 【医保】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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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者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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