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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咨询信箱 来信时间:  2024-03-22
信件编号:  20240322-00000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房产证办理
来信内容:
 我是汇金广场小区6幢楼的回迁住户,请问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理?
回复
回复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  2024-03-2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来信收悉:
关于您咨询“您是汇金广场小区6幢楼的回迁住户,请问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理?”的相关事项,我局已收悉,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收件清单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0〕676号)文件要求,房屋拆迁、征收产权调换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
4.拆迁兑换协议或征收补偿协议或搬迁协议;
5.缴税及申请税收优惠的证明材料:
提交被征收人婚姻状况相关资料(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户口簿;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裁判文书、户口簿)、征收补偿提交补差发票或收据、维修基金收据、原房注销表(原房有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提交)
6.完税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应根据不同登记事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只有您与涉及房开企业按照《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 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收件清单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0〕676号文件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到织金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B206至B208窗口)申请,我局才能依法依规及时为您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证。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 0857-7633085)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4-03-27 17:09:43 【房产证办理】信件处理完毕.
2024-03-27 17:09:43 【房产证办理】审核通过一条由县自然资源局添加的回复
2024-03-27 14:37:44 【房产证办理】【县自然资源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4-03-25 08:43:36 【房产证办理】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自然资源局】处理。
2024-03-22 12:04:07 【房产证办理】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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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速度评价: 未评价
回复质量评价: 未评价
总体满意评价: 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