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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县长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4-04-18 |
信件编号: | 20240418-000006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生活用煤气问题 | ||
来信内容: | 织金县最大民生工程天然气目前还未全面使用!甚至大多数小区管道都还没安装到位!为什么相关部门要求不准高楼送煤气?以不安全为托词,在未开始实施天然气工程之前为什么是安全的?请领导多多了解人民心声,关心群众生活!找到一个更为合理方式解决人民用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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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4-04-22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应生活用煤气的问题收悉。现将回复如下: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气主要存在安全问题:因液化石油气爆炸下限低,比重比空气重,泄漏会迅速沿楼道间、电梯井、管道井等扩散蔓延,高层民用建筑人员疏散困难,灭火救援难度大。为加强高层建筑燃气安全隐患整治,2024年3月15日起,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12.0.4“在高层建筑内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规定和贵州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燃气配送公司停止向高层建筑配送燃气。目前织金县城区管道燃气正逐步开通,织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在积极协调然气公司加快施工进度,以确保高层建筑燃气使用问题尽快得到解决,也希望广大燃气用户理解支持。 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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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4-04-22 16:11:52 【生活用煤气问题】信件处理完毕.
2024-04-22 16:11:52 【生活用煤气问题】审核通过一条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添加的回复
2024-04-22 09:07:31 【生活用煤气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4-04-18 17:21:37 【生活用煤气问题】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2024-04-18 13:18:31 【生活用煤气问题】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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