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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书记信箱 来信时间:  2024-11-28
信件编号:  20241128-00000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关于织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长您好,特向您反馈内容如下:我是猫场镇窑上村土地公组的村民,当前镇政府正在组织避险搬迁,我家处于地质灾害(山体滑坡)的红线内,按照《 关于印发织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父母是满足条件的,但工作人员附加了几个条件后就答复不满足了。没有按文件执行,现在的诉求是希望当地县政府按照方案条款进行搬迁。
回复
回复单位:  猫场镇 回复时间:  2024-12-04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收到来信后及时与相关部门及窑上社区核实。经核实,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支持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区群众进城购房居住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函〔2024〕8号)、《织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地质灾害避险区域搬迁群众户籍必须在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且在该区域有房屋,经群众申请且自愿拆除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旧房,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应纳尽纳的原则,经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后确定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农户。窑上社区经2024年10月22日组织召开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民主评议会确定搬迁农户33户102人,其中何家队5户19人、土地关28户83户,且进行了公示。
经核,您所反映“父母处于地质灾害红线内,按照搬迁政策满足搬迁条件却未得搬迁”问题,您父亲成信友(户籍地:猫场镇窑上社区土地关组,身份证号码:522425195302191611)已搬迁到窑上社区窑上组建房居住,土地关组老房正房由于常年无人居住已破败不能住人,成信书老人偶尔回到土地关组住在正房边厢房。窑上社区在入户核实时您父亲成信友同意该老房以大儿子成长松户头(搬迁人口5人,户主为张敏、丈夫成长松、长子成彦旭、长女成馨、二女成彦汐)搬迁,窑上社区与成信友、张敏共同到需撤除旧房前拍照并签署承诺书进行确认。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4-12-05 16:15:57 【关于织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信件处理完毕.
2024-12-05 16:15:57 【关于织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审核通过一条由猫场镇添加的回复
2024-12-04 16:48:37 【关于织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猫场镇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4-11-29 17:46:40 【关于织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猫场镇】处理。
2024-11-28 16:25:30 【关于织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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