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民生在线
欢迎来到监督投诉互动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网友来信
信箱:  咨询信箱 来信时间:  2025-06-04
信件编号:  20250604-00000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标题:  档案封存
来信内容:
 我十年前因聚众斗殴致人轻伤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后减刑半年,请问我的档案可以封存吗?
回复
回复单位:  县法院 回复时间:  2025-06-11
回复内容: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关于你咨询的档案是否能够封存的问题,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的规定,你所涉及的案件不符合封存规定。希望以上回复对你有所帮助,最后,祝你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处理日志
日志内容:
2025-06-16 14:46:43 【档案封存】信件处理完毕.
2025-06-16 14:46:43 【档案封存】审核通过一条由县法院添加的回复
2025-06-11 09:12:51 【档案封存】【县法院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5-06-10 15:52:08 【档案封存】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县法院】处理。
2025-06-04 17:07:20 【档案封存】新信件
来信者评价
来信者评价:
回复速度评价: 未评价
回复质量评价: 未评价
总体满意评价: 未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