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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投诉信箱 | 来信时间: | 2025-06-11 |
信件编号: | 20250611-00000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来信标题: | 实名举报织金城管大队队员洪少芬违规执法 | ||
来信内容: | 本人彭林,于2025年5月30日在二中路口遭遇碰瓷,当时洪少芬一个人,说自己是城管局的,用脚堵住我的三轮车前轮不让过,随即拿出手机拨打交警队电话,说我压到她脚,对本人进行碰瓷,请问这个人到底是不是城管队员?城管局的执法标准合规吗?本人已向12345投诉过,但听闻她家县委有人,是保护伞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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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
回复单位: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 | 2025-06-26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城管局对其队员洪少芬碰瓷式执法提供包庇纵容的问题收悉。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经核实,洪少芬为城市管理聘用人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负责容市貌管理工作,且辖区中队每个路段都是安排两个工作人员按照工作管理规定对占道售卖的小吃摊点及流动摊点进行引导,劝导摊点人员不得随意占道开展经营售卖活动,洪少芬劝导您不能随意占道进行售卖时另一个工作人在前面劝导其他商贩。工作人员是正常开展管理工作,不存在您反映的碰瓷情况,更不存在包庇和纵容情况。您反映的问题已通过县交警大队进行处理,且双方已协商处理好。 感谢您对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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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志 | |||
日志内容: |
2025-06-26 15:20:45 【实名举报织金城管大队队员洪少芬违规执法】信件处理完毕.
2025-06-26 15:20:45 【实名举报织金城管大队队员洪少芬违规执法】审核通过一条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添加的回复
2025-06-26 08:57:29 【实名举报织金城管大队队员洪少芬违规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局重新修改了回复】
2025-06-16 14:46:03 【实名举报织金城管大队队员洪少芬违规执法】信件由【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受理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2025-06-11 10:03:49 【实名举报织金城管大队队员洪少芬违规执法】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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